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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介绍

一、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列入标准

    

  要求申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以下简称“缔约国”)在申报材料中证明拟议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符合以下所有各项标准:

    

(一)该遗产项目属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条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尽管相关社区、群体,或有关个人和缔约国做出了努力,但该遗产项目的存续力仍然受到威胁,因此急需保护;或者该遗产项目面临严重威胁,若不立即保护,将难以为继,因此特别急需保护。

    

(三)制订保护计划,使相关社区、群体或有关个人能够继续实践和传承该遗产项目。

    

(四)该遗产项目的申报得到相关社区、群体或有关个人尽可能广泛的参与,尊重其意愿,并经其事先知情同意。

    

(五)根据《公约》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该遗产项目已列入申报缔约国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某一清单。

    

(六)根据《公约》第十七条第三款,在极为紧急的情况下,经与有关缔约国充分协商,将该遗产项目列入本名录。

     

  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列入标准

     

 要求申报缔约国在申报材料中证明拟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遗产项目符合以下所有各项标准:

   

 (一)该遗产项目属于《公约》第二条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将该遗产项目列入名录,有助于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促进对话,从而体现世界文化多样性,并有助于见证人类的创造力。

    

(三)制订的保护措施对该遗产项目可起到保护和推广作用。

百科标题:三、工作要求
非遗知识:无
申报指南:联合国教科文项目
简介

一、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列入标准

    

  要求申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以下简称“缔约国”)在申报材料中证明拟议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符合以下所有各项标准:

    

(一)该遗产项目属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条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尽管相关社区、群体,或有关个人和缔约国做出了努力,但该遗产项目的存续力仍然受到威胁,因此急需保护;或者该遗产项目面临严重威胁,若不立即保护,将难以为继,因此特别急需保护。

    

(三)制订保护计划,使相关社区、群体或有关个人能够继续实践和传承该遗产项目。

    

(四)该遗产项目的申报得到相关社区、群体或有关个人尽可能广泛的参与,尊重其意愿,并经其事先知情同意。

    

(五)根据《公约》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该遗产项目已列入申报缔约国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某一清单。

    

(六)根据《公约》第十七条第三款,在极为紧急的情况下,经与有关缔约国充分协商,将该遗产项目列入本名录。

     

  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列入标准

     

 要求申报缔约国在申报材料中证明拟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遗产项目符合以下所有各项标准:

   

 (一)该遗产项目属于《公约》第二条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将该遗产项目列入名录,有助于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促进对话,从而体现世界文化多样性,并有助于见证人类的创造力。

    

(三)制订的保护措施对该遗产项目可起到保护和推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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